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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防林改种西瓜遭严重破坏,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怎么处罚

刑事案例           阅读:357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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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防林改种西瓜遭严重破坏

2008年至2011年,海南省乐东县某边防派出所原副所长郑剑等人砍伐承包林地上的木麻黄树改种经济效益更高的西瓜,造成海防林原有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承包林地所在村村委书记兼主任周亚芬,漠视海防林改种西瓜,并对周海波进行索贿,非法收受价值10万元的皮卡车一辆。2008年,乐东县林业局聘用专职护林员孙鸿聪,不尽职责义务,致使82亩林地被占用开垦种植其他作物。此外,因需要木头搭桥,王槐夫找到周启林、林兴朝等人帮忙将乐东县黄流镇铺村一块沙滩林地的木麻黄树砍伐。案发时,经海南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调查评估,三起案件涉及被毁海防林地面积达到623.3亩,毁林株数32000余株。

2012年1月18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三起案件。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怎么处罚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海波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人孙鸿聪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告人王槐夫、周启林、林兴朝构成盗伐林木罪。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海波、郑剑、王槐夫、李廷胜、卢俊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四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孙鸿聪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周亚芬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他被告人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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