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聋哑人偷盗车内物品,盗窃怎么处罚?

刑事案例           阅读:356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聋哑人偷盗车内物品

侯杰、赵波、王晓强、蒋伟均系聋哑人。2008年4月28日下午,侯杰、赵波来到大连市甘井子区某市场附近,由赵波望风,侯杰使用皮筋发射弹丸击碎轿车的挡风玻璃,盗取车内现金人民币5000元和一部价值1800元的手机。2008年5月,侯杰、赵波采用同样的手段,从一黑色奔驰轿车内盗走现金人民币2万元、一部价值3360元的手机。2008年9月2日中午,二人又来到大连市西岗区某楼前偷盗,逃跑时侯杰被当场抓获,逃脱的赵波几个月后又伙同王晓强、蒋伟作案3起。案发后,部分赃款赃物已返还被害人。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公诉至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盗窃怎么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侯杰、赵波、王晓强、蒋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其中赵波、侯杰盗窃数额巨大,王晓强、蒋伟盗窃数额较大,他们的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所有权,均已构成盗窃罪。因侯杰、赵波、王晓强、蒋伟系聋哑人,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侯杰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赵波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判处王晓强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蒋伟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