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车辆疯狂闯关卡被民警查扣
事发当天下午14时,被告人张某与王某驾驶两辆大货车行至京港澳高速公路琉璃河入口处时,被房山区交通管理局交通支队与房山公路分局路政大队执法人员当场查出严重超载。二人被责令驾驶车辆跟随执法车去往专门的“治载站”卸载。途中,张某、王某与另一被告人韩某电话预谋后,张某、王某驾车强行超过执法车逃跑,韩某指挥其他车辆阻挡执法车的追赶。后因执法人员开警灯、鸣警笛,同时联系前方执法人员设卡拦截,带头逃跑的张某停车。但当被要求下车出示证件时,张某又突然发动汽车撞向停靠在路边的执法车尾部,经民警及时赶到将三人查扣。
妨害公务罪如何认定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三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好,已赔偿经济损失,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故判决被告人张某、王某、韩某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