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牟利担任赌博网站代理被抓
2009年1月至2010年5月,被告人封某利用某视频赌博网站代理的账号先后多次组织参赌人员在重庆市垫江县多个酒店开房,并用电脑接受投注进行百家乐赌博,参赌人员洗码金额累计257万余元,被告人封某获“洗码费”人民币2万余元。2010年5月5日,被告人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检举他人犯罪行为。
开设赌场罪如何认定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封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进行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封某在案发后检举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系立功,可从轻处罚。其在案发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适用缓刑。
最终,垫江县法院依法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元,上缴国库,对已扣押的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计算机等予以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