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农民成立理财中心募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认定?

刑事案例           阅读:269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农民成立理财中心募资

河南省辉县市农民崔平强未经批准成立理财中心,以理财为名义,以高息、高奖励为饵,向同村100多户村民募集资金用于炒股,至案发已募集了近200万元,投入股市70万元左右。其他的资金多用于工人工资及公司日常开支、支付群众利息、家庭开支等,剩余现金不足20万元。2010年7月6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将崔平强刑事拘留。后崔平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认定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平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在家中成立“福宝理财中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6万余元,用于购买股票炒股及其他开支,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据此,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崔平强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