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枪威逼他人放弃竞标
2006年4月,为争抢南昌县农药厂一批设备的拍卖业务,万某与贾某、万某、黎某等人以送钱手段诱使万某、魏某等商户退出拍卖活动,同时指使万孟、齐某、王某、罗某等人暴力阻碍竞拍人验看拍卖标的物。另外,万某在拍卖当天携带自制手枪,纠集高某、刘某、邓某等10人持械闯进拍卖现场,威逼其他竞标者放弃竞标,而万某与贾某等人则以75.5万元的价格中标,后又以110万元的价格转卖给他人。2006年6月,万某携带来复枪伙同高某、刘某等为稽某看护赌楼,并从中收取保护费。2006年8月10日,万某带齐某、王某等人将与妻姐发生矛盾的黄某两根肋骨打断。
2006年9月,戴某等人在承接某学校工地施工时遭到当地村民阻挠,高某遂带领齐某、刘某、罗某等人持械冲进工地对村民进行殴打,导致程某的3根胸肋被打断,左手掌粉碎性骨折;另一人胫骨开放性骨折。另外,被告人高某、刘某等人还于2005年起在南昌县莲塘镇的诺亚方舟、天籁之音等娱乐场所贩卖大量的摇头丸、K粉401克。2006年12月13日,被告人刘某被抓捕归案。2007年1月15日,被告人万某、高某、齐某、王某等10人被抓获,同时缴获自制手枪、来复枪、单管猎枪9支,砍刀、鱼叉19把及防刺背心等作案工具。
2007年10月30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将被告人万某等12人公诉至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人民法院。
寻衅滋事罪怎么判刑
2008年1月23日,南昌县法院经过审理,一审以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买卖、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损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贩卖毒品罪,赌博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万某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高某、邓某、齐某、王某等9人有期徒刑1至15年不等;另两名案犯另案进行了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