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团伙以旅游为传销产品骗人入会,共同犯罪如何量刑?

刑事案例           阅读:314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团伙以旅游为传销产品骗人入会

2009年5月以来,被告人温某伙同被告人杨某、郑某在封丘县、长垣县等地,疯狂宣称只需要每一单1897元人民币即可加入“英国TVI旅游快车”,可享受“免费入住五星级宾馆七天六夜,免费到国外旅游”的待遇,骗取多名受害者购买。他们还承诺购买八单后,购买者即可以发展其他人购买,并通过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计酬的依据。其实,温某等人的组织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传销组织,经查该组织人员达30人以上。

共同体犯罪如何量刑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温某、杨某、郑某以推销英国TVI旅游快车项目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织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温某、杨某、郑某共同故意实施传销活动中,温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杨某、郑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杨某、郑某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放之社会不致再危害社会,以判处缓刑为宜。

2011年5月4日,封丘县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温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处杨某、郑某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