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男子非法炒汇7年多终被抓获
2003年,下岗后的被告人袁某开始非法炒外汇。2008年初,袁某因非法炒外汇被公安机关询问、教育,然袁某并未当回事。2007年7月至2010年9月,被告人袁某非法买卖外汇476万美元、31万日元、7583欧元、398万港币、2.5万加拿大元,非法买卖外汇所收取和支付的人民币资金高达3600万余元,袁某获利25000元人民币。为规避风险,被告人袁某还用妻子、女儿等人的身份证开设多个银行账号,从事外汇交易。
非法经营罪如何量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袁某及辩护律师请求法院从轻判决。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某违反国家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2011年5月9日,浦东新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