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为骗钱针扎富商老婆,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怎么认定

刑事案例           阅读:462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为骗钱针扎富商老婆

被告人周启贵、张玲玲、张玉杰为河南籍在福建省平潭县务工人员,张玲玲为周启贵的妻子,张玉杰的姐姐。为筹钱在老家干房子,三人合谋实施诈骗,将作案对象锁定当地经济富裕的平潭县城某商行老板林某。三人打算以针筒扎刺林某的妻子陈某,从而让林某上门求医骗其钱财。2009年6月25日,因不太认识陈某,周启贵误将另一女子当作陈某,用针头猛扎其腰部。看到林某没有反应,知道扎错了人。2009年6月30日,再次发现陈某后,三人猛扎陈某腹部一针后逃走了。

陈某等被针扎之后,出现红肿症状。但是,平潭县城关镇兴起了患“艾滋病”的男子使用注有自己血液的针筒扎刺年轻女子的流言,引起当地群众恐慌。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怎么认定

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3名被告人用针扎刺无辜妇女,对妇女及其他居民的心理造成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启贵、张玉杰和张玲玲以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年和8个月。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1.51.121, 216.73.216.122, 10.1.51.121, 10.1.51.12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