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因发生口角斗殴致人伤残,未成年人自首能否轻判

刑事案例           阅读:210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因发生口角斗殴致人伤残

2010年1月23日,被告人李某(女)用好友葛某的QQ号上网时发现被告人张某的QQ号,出于好奇的她遂要求进入张某的QQ空间,不料遭到张某拒绝。随后,二人发生争吵,并约定争个胜负。2010年1月25日下午16时许,被告人张某召集王某、陈某等10人与被告人李某召集的高某、桂某、时某(三人均另案处理)及夏某、黄某等7人持竹竿、木棍等工具斗殴。混乱中,张某、王某等4人轻微伤,高某被王某打成重伤。经鉴定,高某为九级伤残。案发后,被告人陈某等3人到公安机关自首,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未成年人自首能否轻判

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聚众斗殴,致人重伤,其行为依法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某、李某召集多人斗殴,被告人陈某等12人积极参与斗殴,其行为均构成聚众斗殴罪。上述15名被告人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李某、陈某等7人案发时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陈某等3人案发后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2010年7月28日,固始县法院一审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李某等8人有期徒刑3年至2年不等的,被告人陈某等6人有期徒刑2年至1年不等,缓刑2年至1年不等。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