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吸毒产幻觉高速公路撒泼,构成累犯应不应该从重处罚

刑事案例           阅读:237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吸毒产幻觉高速公路撒泼

2008年10月11日,黄某(被告人)因吸食过量毒品产生幻觉,当时其正坐在广州开往开平的客车上,误以为被人追杀,遂乱打其他乘客,乘客见状纷纷下车,后黄某又坐在驾驶位子,开车在高速公路上撒泼,撞断栏杆,并以“之字型”前进,后被公安机关拦截抓获。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案件。

构成累犯应不应该从重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吸毒产生幻觉后无证驾驶大客车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黄某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再犯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鉴于其能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4年。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