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点燃自家床单
2008年12月8日21时许,限制行为能力人林某酒后在自家中卧室内,用打火机将床单点燃引发火灾,造成部分公私财产毁损,经鉴定损失共计人民币18700余元。公诉机关认为林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酒后故意放火犯什么罪
北京门头沟法院经审理查明,林某实施放火行为时情感障碍附加生理性醉酒,导致辨认和控制能力明显削弱,限制责任能力。在案件审理期间,林某的亲属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3400元。法院认为,林某酒后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林某实施犯罪行为时系限制责任能力,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林某认罪态度较好,并已在亲属帮助下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门头沟法院以放火罪一审判决林某有期徒刑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