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刑讯逼供高中生猝死
2009年,陕西丹凤县一高中男生遭警察刑讯逼供致死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2009年2月10日凌晨,一个名叫彭某某的女高中生在丹凤县城丹江边上被杀害,经丹凤县公安机关侦查,该县一高中男生徐某某有重大犯罪嫌疑。2月28日晚11时,丹凤县公安机关传唤徐某某。3月1日早7时许,徐某某向警方供述了作案经过。当天,徐某某被刑事拘留。3月8日上午10时30分,在审讯过程中,徐某某突然出现脸色发黄、呼吸急促、脉搏微弱、流口水等情况,审讯人员立即将徐某某送往丹凤县医院抢救,11时,徐经抢救无效死亡。陕西省检察院和商洛市检察院迅速介入事件调查,通过调查取证,检察机关对丹凤县公安局长闫某某、刑警大队原教导员赵某某等5人提起了公诉。
滥用职权罪如何判刑
2009年11月24日,陕西省商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原丹凤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闫某某有期徒刑2年;以刑讯逼供罪判处丹凤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教导员赵某某有期徒刑期2年又6个月;以刑讯逼供罪判处丹凤县原民警贾某某有期徒刑1年又6个月;以刑讯逼供罪判处原商洛市刑警支队民警李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以玩忽职守罪对原丹凤县公安局纪委书记王某某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宣判后,除王某某外,其余4人均提出上诉。近日,陕西省商洛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