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老板指使扔掉断指阻碍手术
被告人薛2与被害人李某都是怀远县马城镇人,在该镇薛1开办的楼板厂帮薛1干活。老板薛1平日里尖酸刻薄,非常小气。2009年4月17日,李某在干活时,不小心右手被绞进了机器里,四个手指被绞断,右手损伤为轻伤。在场的人员立刻把李某送去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医生立即对李某进行接指手术。薛1考虑到接指手术会使自己花费大量的医药费,便暗中让被告人薛2将李某的断指给扔掉,阻止其做手术。薛2按照指示把断指扔到医院附近的垃圾桶里,致使李某延误了治疗的时机,无法进行手术。
故意伤害罪如何定罪量刑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对薛1另案处理。
怀远县法院认为,被告人薛2受他人指使将本可以接上的断指扔掉致使他人身体再次受到伤害,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最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薛2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