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屡教不改再次贩毒被抓
北京男子汪某曾因流氓于1994年5月被治安拘留十四日;因犯抢夺罪于1998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01年被强制戒毒一次;因吸毒于2002年5月被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因吸毒于2007年1月被劳动教养二年;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1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0年9月26日因贩卖净重0.27克的海洛因被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累犯如何定罪量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汪某无视国法,非法向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汪某曾因屡次犯罪被判处刑罚,不思悔改,又贩卖毒品,法院对其酌予从重处罚。
最后,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