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黑社会组织成员被抓获
以被告人杨觉与杨积俊(未归案)为首的、成员大多为农村青年的宗族性质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在合浦县白沙镇和农村各处为非作歹、打架斗殴,绑架、敲诈他人钱财。同时该组织还通过非法开办赌场、放高利贷、等方式敛财用来支持组织的活动。从2005年至2008年,该组织共致多人受伤,敲诈勒索钱财10余万元,给百姓的生活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2008年10月,杨觉及其组织22名成员被抓获。
敲诈勒索罪加重处罚的情形
2010年7月27日,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此案,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首犯杨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其他2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2年不等的刑罚,判处罚金9万元,赔偿金4万多元,并追缴轿车一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