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购买假烟欲加价转卖被查获
2012年1月中旬某天,被告人丁某开车前往河南省漯河市某县要帐的时候,途中遇到他人兜售假烟,便以每件30元的价格购买了40件,试图加价卖给工地上的民工。2012年2月10日凌晨4时许,丁某利用舅舅的无牌照面包车将假烟运往郑州市,当天5时许,在河南省许昌县某加油站附近被交警查获,丁某弃车逃跑,经查丁某运输的假烟共计1755条,价值达86750元。2012年3月12日,丁某在舅舅陪同下自首。
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向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对丁某提起公诉。
非法经营罪如何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为获取非法利益,运输贩卖假冒伪劣卷烟,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2012年8月3日,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