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阻挠警察执法
2012年4月15日20时许,接到举报后,福建省南靖县公安局民警将正在赌博的陈某1、吴某等四人抓获。在明知儿子陈某1参与赌博且民警亮明身份执行公务的情况下,被告人陈某2及其妻子占某(另案处理)仍将民警从汽车上拉扯下来要求放人,后围观群众见状也要求放人,并对民警进行拉扯围打,致使民警无奈将陈某1等四人释放。经鉴定,两名民警的伤情均为轻微伤。
检察机关遂以妨害公务罪将被告人陈某2公诉至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
妨害公务罪如何处罚
南靖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2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判决。
2012年7月20日,南靖县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陈某2有期徒刑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