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口发生交通事故
2010年11月7日下午,李某抱着新出生的婴儿刚出某医院大门,恰巧被告人章某驾驶客车路过,客车与李某发生碰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李某被撞身亡,婴儿被撞伤。
事发后,章某报案。经交警认定,章某负事故全责。后来,章某赔偿了被害人家属损失共计68万元。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章某被公诉至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
违规行驶出事故怎么处罚
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未谨慎驾驶,造成被害人李某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鉴于被告人章某案发后能主动积极的救治伤员并到公安机关坦白罪行,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确有悔罪表现,又取得了受害方的谅解,依法可从轻予以处罚。
2011年3月25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章某拘役二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