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泄愤损电梯致他人被困
2010年8月6日,被告人汪某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重庆市开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1年5月19日刑满释放,被释放当天下午1点左右,被告人汪某与家人、朋友在开县某酒店吃饭,酒桌上说起此事,让酒过三巡的李某越想越气,为泄愤,李某无故将该酒店四楼墙上的装饰品及正在运行的电梯损坏,致使被害人曾某等三人被关在电梯里达半个小时之久。经鉴定,该酒店损失总价值2、3万余元。
寻衅滋事罪如何处罚
重庆市开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最后,开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汪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