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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检察院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审判           阅读:657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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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他人财物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轻伤);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三)公诉转自诉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而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不予受理,被害人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二、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一)贪污贿赔犯罪案件

1、贪污案;

2、挪用公款案;

3、受贿案;

4、行贿案;

5、对单位行贿案;

6、介绍贿赂案;

7、单位行贿案;

8、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9、隐瞒境外存款案;

10、私分国有资产案

11、私分罚没财物案;;

(二)渎职犯罪案件

1、滥用职权案,

2、玩忽职守案等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案;

3、刑讯逼供案;

4、暴力取证案;

5、虐待被监管人案;

6、报复陷害案;

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案;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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