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签遗赠扶养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亦称受扶养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死后其遗产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他们之间本来没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通过遗赠扶养协议,一方有要求被扶养的权利,在他去世之后,另一方有继承被扶养人的财产的权利。
这种诉讼案是绝非少见的老年人雇佣扶养纠纷案件。近年来,此类诉讼案不在少数,并且有上升的势头。究其原因,多是在双方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这一环节出现了法律盲点,双方的权益受到损害。
律师认为,老年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这是法律允许并且提倡的一种有效途径。而值得注意的是,遗赠扶养协议对很多老年人来说却是陌生的,在一些地方,民间对于遗赠扶养的实际操作也很不规范,因此引发的纠纷也并不鲜见。为此,法律界相关人士呼吁,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有关部门应该为遗赠扶养开辟良好的空间。而老人在签订协议时要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最好请律师或者熟悉法律的人帮助拟订协议,以保证协议的真实、合法、有效。此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最好到公证部门公证,以保证其法律效力。
二、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如何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申办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当事人遗赠抚养协议公证申请表;
当事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
抚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抚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协议的书面意见;
遗赠抚养协议;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