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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条件是什么,独子继承父母房产还须办理过户吗

房产继承过户           阅读:363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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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继承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房地产继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二、独子继承父母房产还须办理过户吗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处分因继承取得的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家中独子继承父母的房产,在继承开始时就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并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如果其欲对该房产进行处分,如将该房产转让、赠与给他人,那么必须先办理其为该房产所有人的物权登记。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以上就是关于房产继承条件是什么以及独子继承父母房产还须办理过户吗等问题的具体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生活中,家中独子继承父母房产在使用权上来看是无需进行过户登记的,但是房产产权以过户为准,继承人要对继承的房屋进行处分就必须要有产权。因此,房产继承应办理继承过户为好,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您在办理房产继承过户过程中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您咨询律师或者直接聘请这方面的专家律师,以便能更好地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节省您的宝贵时间。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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