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您介绍的是房屋继承过户如何办理,以及房产继承过户需要哪些税费问题,供您参考。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具体的费用标准可以根据实际的房屋市价根据本文规定大概估算,当然,您可以委托律师办理过户,如在房产继承过户中遇到纠纷,也也依法合理的处理,有问题及时的咨询专业律师。
一、房产继承过户如何办理
根据司法部和建设部联合以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房产继承过户规定如下:
(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四)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然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事宜。
(五)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
(六)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七)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公证事项,应当先与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联系,了解当地房产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公证事项涉及的房产情况,根据有关法律和当房产政策出具公证书。房地产管理机关应当积极向公证机关介绍情况,给予支持和配合。
二、房产继承过户需要哪些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因地区差异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5
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
10000以上部分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