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嫁女儿能成为遗嘱继承人吗
继承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因此,遗嘱继承人是有一个特定范围的,这范围就是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但是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这是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一个重要区别。
继承法第10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即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
因此,外嫁女儿虽然是“外嫁”,但仍然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也就可以成为遗嘱继承人。
如果上述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根据遗嘱接受财产的,只能按照遗赠处理。
二、遗产继承人应该如何确定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以上就是有关外嫁女儿能成为遗嘱继承人吗以及遗产继承人应该如何确定的具体介绍,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实践中由于封建遗留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存在,很多家庭都拒绝让外嫁女儿继承遗产,即使有遗嘱的指定,外嫁女儿的继承权也被剥夺。事实上这是错误的认识。此外,现实生活中,被继承人的财产还可能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混合,此时则需要先析产,将不属于遗产的部分财产分离出去,然后将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继承分割。在此过程中,如果您遇到了不能解决的问题,建议您咨询相关遗产继承专家律师的意见,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