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遗产的范围有哪些,遗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什么

遗产分配           阅读:231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作为继承权的客体,它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所有财产和《继承法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遗产是具有一定的范围的,不属于遗产的财产继承人是不能拿来继承的。那么遗产的范围有哪些?确定了遗产的范围,遗产继承开始的时间又是什么?对此本文将一一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如果本文不能完全解决您的问题,您可以咨询相关的遗产继承专家律师,以更好得解决您的问题。

一、遗产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我国的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財物的债权等。

二、遗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什么

一般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的说明:“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权,在继承开始之前,是一种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权利,只有继承开始时,继承权才由不确定的状态转化为现实可行的状态,未丧失、放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继承人,才有资格实际参加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

继承开始的时间,也是确定遗产的范围及其数额的时间界限。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志。继承从被继承人(死者)死亡时开始。当然死亡包括三种情况:

自然死亡、按法院的有关文书确立的宣告死亡、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时按法律解释推定的死亡。

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参与继承的人,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必须是继承开始时生存的人(包括胎儿)。除被继承人的子女外,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死亡的。该继承人没有继承权。

《继承法》策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出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继承权保护的最长时效是20年,从继承开始时起算,超过此期限的,继承人不知道或者不可能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犯的,也丧失司法保护的“胜诉权”。

被继承人死亡后他所拥有的财产,就是他的遗产,他的继承人从他死亡开始进行财产继承。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计算继承权最长诉讼时效的一个起点。按我国继承法 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这个二十年,是一个长的诉讼时效。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1.69.35, 216.73.216.62, 10.1.69.35, 10.1.69.35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