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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自书遗嘱有哪些要求,自书遗嘱应按照什么程序订立

订立遗嘱           阅读:217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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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订立自书遗嘱有哪些要求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二、自书遗嘱应按照什么程序订立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自书遗嘱能否废除公证遗嘱,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以上就是对订立自书遗嘱有哪些要求以及自书遗嘱应按照什么程序订立的具体介绍,希望能帮到您。如今,为了避免继承纠纷,越来越多的老人开始自书遗嘱打破“生前不谈身后事”的传统观念,在生前处理好“身后事”,遗嘱就是关键。但出于经济等因素考虑,老人往往避开公证、律师等方式,采用自书遗嘱的形式。由于没有法律知识作为后盾、子女间“一碗水”难端平、遗产情况复杂、当事人难以自行处理等原因,老人立下遗嘱的有效性成了无法回避的问题。因此,老人在立遗嘱时最好是咨询相关的遗产继承专家律师,以避免遗嘱可能会无效。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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