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收养手续养子女能继承遗产吗
收养子女也是第一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
由于我国的《收养法》是在1992年生效施行的,因此在1992年之前有的,应按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处理,即如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
因此,没有收养手续但是在1992年之前收养的,且能够证明以养父母和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可以继承遗产。
二、遗嘱继承注意什么
1、遗嘱未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保留必要的份额,那么遗嘱人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部分的处分无效。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了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的,这部分遗嘱应认定无效。
2、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在以下几种情况出现时,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关于此继承人的部分遗嘱无效: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伪造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的,该部分遗嘱自然无效。
3、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中其应继承的财产份额无效,该部分依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
4、存在多份相互冲突的遗嘱原则上按照后订立的遗嘱效力优于先订立的遗嘱,公证遗嘱优于一般形式遗嘱来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