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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转继承的条件有哪些,转继承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其他法定继承问题          2012-12-08 阅读:203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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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适用转继承的条件有哪些?转继承纠纷需要哪些证据?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

一、适用转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该条款适用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二、转继承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转继承纠纷案件一般应提供以下证据:

1、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3)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2、继承法律关系的证据:

(1)被转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公墓证;死亡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死亡公证书;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2)遗嘱继承的,应提交被转继承人、被继承人遗嘱:

公证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自书遗嘱的,应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的,应提交代书遗嘱书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除应提交有关录音外,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口头遗嘱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3)被继承人、被转继承人、转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据。

3、遗产的证据:

(1)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等。

(2)存款:应提交存单、银行账号等。

(3)股票、股份、出资额: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出资证明、工商登记资料等。

(4)车辆:应提交行驶证或购车合同等。

(5)债权债务:应提交借据或其他权利义务凭证。

以上就是适用转继承的条件有哪些,转继承纠纷需要哪些证据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其实发生转继承就已经是对一个家庭的打击,发生转继承纠纷,到让伤痛中的家庭分崩离析。不过有问题就需要解决,虽然处理起来非常麻烦,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却可以化繁为简,为您争取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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