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书遗嘱合法有效的条件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b、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c、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二、代书遗嘱见证人有啥要求
1、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见证人的见证必须是全程见证、同时见证。即见证人必须从始至终一直在场,并且同时在场,不能先后见证。
3、见代书遗嘱必须由见证人之一代书。
另外,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生活中,很多老人为了保障遗嘱生效,防止子女对遗嘱的真实性发生争议,都会找遗嘱见证人。但是因为对继承法规定不了解,这些见证人很多时候都是家里比较有威望的长辈,与继承人都有或多或少的利害关系,这也导致最后遗嘱被认定为无效。如果您想要订立遗嘱,可以向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咨询一下,不同遗嘱生效的条件,根据情况,选择一种适合您的遗嘱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