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人如何获得继承权
继承权的取得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依法律的规定而取得,一种是依被继承人遗嘱的指定而取得。继承权依法律规定而取得,是指继承权不须有被继承人的意思介入,直接依法律的规定而产生。
《继承法》中关于法定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应继份额的规定,就是法定继承权产生的法律依据。法定继承权的实际取得还需要有以下条件:
1、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
2、继承人存在。也就是有属于《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的人存在。
3、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就是没有《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出现。
二、继承人应如何行使继承权
行使继承权,必须依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依法行使。法定继承人按《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行使继承权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开始继承时,应当按照继承法办理,死亡人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遗赠抚养协议执行。
继承人是不满六周岁以下的儿童或者精神病人,应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继承权、受赠权的行使由法定代理人行使。
继承人是已满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认定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行使继承权、受赠权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赠权时,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如果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赠权的行为无效,法定代理人有明显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代理行为无效。
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人民法院确认并判决,丧失继承权:
1、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因行使继承权而引发继承纠纷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人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以上内容就是有关“继承人如何获得继承权”以及“继承人应如何行使继承权”等问题的具体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实践中,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则各继承人就应该按照遗嘱的规定来依法行使继承权,分割遗产。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继承人之间就应该依法分割遗产,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继承人的遗产分割的份额。不过,实践中就遗产分割的份额问题是很容易发生纠纷的,因各个继承人都会想多分到遗产。如果您也有遇到类似的情况,为了有效地维护您自身的合法继承权,建议您在纠纷发生时能够及时向遗产继承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解决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