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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涉外继承公证,办理涉外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涉外继承           阅读:149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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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办理涉外继承公证

1、涉外继承公证的管辖。涉外继承公证由在国内的继承人依据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涉外公证处管辖;凡涉及不动产的继承公证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2、申请涉外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当事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填写涉外公证申请表,注明办证目的、用途,证书使用地,所需译文、份数等,并提交相关材料。

3、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的审查内容和应注意的问题。公证机关办理涉外继承公证,除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和公证程序规定办理外,还要参照与继承有关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惯例,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被继承人的情况。

(2)遗产的范围、数量,有无放弃继承权的人等。

(3)应适用哪国的法律。

4、公证处审查后,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继承的意思表示真实,遗产真实,继承关系合法的,应当区分情况,按法定程序出具公证书。

5、办理此项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1)注意时效。有的国家对继承的时效规定较短,有的国家认证时间很长。为了防止因超过继承时效而给国家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为了防止因超过继承时效而给国家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公证机关应及时办理涉外继承公证,及时出具有关公证文书。

(2)在国外设立遗嘱的检验和效力的确认。对遗嘱的检验是指确定遗嘱是否为遗嘱人本人所定,遗嘱的内容和形式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我国法律,遗嘱受益人有无变更等。根据司法部规定,对国外设立的遗嘱,其形式和内容应符合遗嘱行为地或遗嘱人依据地的法律,经当地法定机关检验认定有效,并经当地公证和我国使、领馆认证的,可以直接承认其效力,但遗嘱内容违反我国法律的除外。

二、办理涉外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申请人为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组织)部门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函;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应提交死亡证明及其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证明;

(7)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申请人为遗嘱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同法定继承人应提供的1至5项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如该遗嘱为被继承人在域外所立,则该遗嘱还须经立遗嘱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3)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以上是关于“如何办理涉外继承公证,办理涉外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的介绍,我们了解了办理涉外继承的程序和根据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不同分别所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涉外继承相对于国内普通的继承更为复杂,牵扯到国际冲突法的适用及我国法律的适用等非常专业化的问题,如果遇到涉外继承公证,最好的办法就是求助于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在他的指导下准备相关的材料,适用正确的法律,进而最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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