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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代位继承应注意哪些问题?

代位继承           阅读:182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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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1、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

具体而言,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1)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2)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3)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4)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2、代位继承人是否应当限于被代位人死亡时已存在的晚辈直系血亲

一般认为,只要是被继承人死亡前已出生或受胎的,或被收养的,均可为代位继承人。因为继承是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

3、代位继承有无代数限制

我国现行继承法上对此问题未做明确规定,伹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采取无限制说,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二、代位继承应注意哪些问题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情况,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依此规定,在我国,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 承其应继份额的法律制度。

实践中认定代位继承,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制度。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的情况,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代位继承,在遗赠中也不会发生代位受遗赠。

2、代位继承是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的一种继承方式。

在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子女生存的,只得由其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在继承开始时,被继承人的子女已死亡的,因其无继承能力,不能继承,这才发生代位继承。因此,代位继承是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亊实为发生根据和前提条件的。

3、代位继承是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制度。

在继承开始前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称为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为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不能是旁系血亲,也不能是长辈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是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

以上就是“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以及“代位继承应注意哪些问题”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应注意的是,继子女与养子女不同。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因此,被代位人的养子女为被代位人的拟制血亲,可为代位继承人。而被代位人的继子女不为被代位人的血亲。因此,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继子女应只有权对其生父或生母代位继承,而不能对其继父母代位继承。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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