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是遗产债务
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
(6)其他个人债务。
二、清偿遗产债务的法定要求有哪些
(1)限定继承原则。
继承人概括继承被继承人遗产、需偿还被继承人生前遗的个人合法债务的,仅以所得积极遗产为限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
即继承人之间依其得到的积极财产的比例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3)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
《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4)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
为体现人道主义,《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以上就是“哪些是遗产债务”和“清偿遗产债务的法定要求有哪些”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在分割财产后,尚未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应当清偿的债务和缴纳被继承人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首先应当由法定继承人按照其所继承遗产的比例清偿债务。如果法定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其所继承和所受遗赠财产的比例清偿债务。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如果您还想知道有关遗产债务的其他法律知识,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相信他们能为您提供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