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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遗嘱效力           阅读:228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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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又有了行为能力,仍属于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

无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实践中,对遗嘱能力的确定还应注意几种情况:

(1)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所立遗嘱有效,发病期间所立遗嘱无效;

(2)精神病治愈后的成年人,所立遗嘱有效;

(3)被诊断为痴呆症及年老而神志不清的人所立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22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中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违反此条规定的遗嘱无效。

4、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意见中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内容应认为无效。”

二、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1、没有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的效力虽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但低于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

2、遗嘱合法有效;

3、遗嘱继承人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没有放弃继承权;

4、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上文就是“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和“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通过上文,我们知道了要想遗嘱有效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要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要注意的是,遗嘱只有在立遗嘱人死亡时,才能生效。如果您不知道如何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建议咨询律师,避免所立遗嘱无效。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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