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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各种遗产继承方式的效力等级

遗产继承相关问题           阅读:321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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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种类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二、各种遗产继承方式的效力等级

如果同时出现两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四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继承开始后,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各种遗产继承方式的效力等级”,在这四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应注意的是,在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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