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遗产的顺序如何确定
确定继承的依据的适用顺序如下:
(一)被继承人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优先适用遗赠扶养协议;
(二)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的以及协议未处理的财产适用遗嘱和遗赠的内容;
(三)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适用法定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出现部分无效的情形,如被继承人处分其无权处分的他人财产,或者未按法律规定为未成年子女留有必要的生活成长费用,这时并不导致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全部无效。而是违法部分无效,该部分依法定继承办理。而其他部分依然有效。
二、遗产继承的顺序是什么样的
(一)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二)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
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上文为您解答了“继承遗产的顺序如何确定”以及“遗产继承的顺序是什么样的”等法律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因为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自己是否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决定了当事人能不能实际取得遗产。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不被认可的,可以咨询一下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继承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