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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要求父亲该遗嘱后要求立即继承 遗嘱何时能生效

遗嘱效力          2016-07-17 阅读:258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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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儿子要求父亲该遗嘱后要求立即继承

赵子龙今年68岁,因心脏病突发住进医院,经过抢救,病情得到控制。在住院期间,赵子龙感觉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应当把财产做个处理,免得自己死后儿女们为了争家产而大打出手。因此,立了份遗嘱,对财产做了分配。赵子龙的儿子知道赵子龙立遗嘱后,害怕给自己分配的财产份额少,便要求赵子龙宣布遗嘱内容。赵子龙在无奈之下当众宣布了遗嘱,其女在知道自己分得的财产比较多后,害怕赵子龙反悔,要求马上继承财产,但其子不同意。  

二、遗嘱何时能生效

遗嘱并不因遗嘱人订立后就立即生效,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即使是遗嘱人订立遗嘱后就死亡的,该遗嘱也不一定生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决定遗嘱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由于遗嘱是遗嘱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遗产或其他事务,并于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因此,遗嘱的法律效力开始于遗嘱人死亡之时。遗嘱人死亡之前,遗嘱一概不发生法律效力。遗嘱人死亡,包括两种情况:其一,自然死亡。自然死亡,是指遗嘱人因疾病、年老等原因而生命终结。遗嘱人自然死亡时,遗嘱从其自然死亡时起发生法律效力;其二,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遗嘱人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自人民法院的判决中所确定的遗嘱人死亡之日起,遗嘱发生法律效力。

(二)遗嘱发生法律效力的后果。遗嘱一旦发生了法律效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权利义务就确定了;而在遗嘱人死亡之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对于遗嘱中设定的权利只不过是一种期待的权利,即不论遗嘱设立的时间长短,也不论其他继承人是否知道遗嘱的内容,遗嘱继承还不是一种既得的现实权利,不得请求给付财产。在遗嘱人死亡之前,任何人也无权要求知道遗嘱的内容。只有当遗嘱已经发生法律效力,遗嘱中的期待权成为一种现实的既得权利以后,遗嘱中的受益人才可以请求给付财产,遗嘱即开始执行。

综上,本文认为赵子龙虽然立了遗嘱,但是本人还健在,遗嘱并不能马上产生法律效力,其女要求立即分配财产的想法是错误的。只有等赵子龙去世后,其子女才能按遗嘱的内容开始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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