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留遗嘱规定妻子不得改嫁才可继承
王凯在村口开了一家面馆,由于过往行人较多,生意兴隆,多年来积攒了一些家产:后来他自己身患绝症,在自知活不久的情况下,立下遗嘱,妻子张艺夕若要改嫁便不能继承他的遗产。王凯死后,其妻张艺夕改嫁他人,当她要变卖继承王凯的那份遗产时,王凯家人认为张艺夕违反了王凯所立的遗嘱,已丧失了继承权。于是,双方诉至法院。
二、遗嘱是否有效?
我国现行《婚姻法》确立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妇女在法律上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地位。同时,法律也赋予女子与男子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但是,目前在我国某些农村,认为寡妇改嫁不应带走其死去丈夫的遗产,因而很多人在遗嘱中写明,只有妻子不改嫁才能继承丈夫的遗产。对于这种做法,我们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国法律对妻子继承权的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是继承权平等原则的核心和基本表现,也是我国宪法所规定“男女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我国《继承法》第9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即妇女不论是未婚、已婚还是再婚均有与男子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同时,该法第30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这说明夫妻双方在继承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丈夫可以继承妻子的财产,妻子也可以继承丈夫的财产。在丈夫死亡后,妻子可以再婚,也可以处分所继承的丈夫财产他人不得干涉。
本文认为,王凯所立的遗嘱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应属无效。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进行,张艺夕有权变卖自己所继承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