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父所立遗嘱被改惹争议
王某去世时留下一份遗嘱,遗嘱上写明,其妻赵某继承所有的房产,大儿子王海波继承拖拉机及10万元存款,二儿子王海涛继承果园及存款30万元,女儿王海燕继承存款10万元。当二儿子王海涛拿出遗嘱宣读时,大儿子王海波发现遗嘱上有改动的痕迹,就产生了疑义。随后到县里让有关专家进行鉴定发现,遗嘱是被他人篡改过的。是王海涛把王海波与王海燕各继承存款的20万元改成了10万元,把自己继承的10万元改成30万元。鉴于此,王海波与王海燕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认定该遗嘱无效。
二、被篡改的遗嘱效力如何了
我国《继承法》第22条第4款明确规定:“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这种被篡改的遗嘱,由于继承人或者其他公民只篡改了遗嘱中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那一部分,只有篡改部分的内容违背了遗嘱人的意志,侵犯了遗嘱合法继承人的利益,因此,被篡改的那部分遗嘱内容应当认定无效,不能误认为被篡改的遗嘱整个无效。如果将整个遗嘱都归于无效,不仅不利于保护合法的遗嘱继承人的利益,而且还往往使那些非法的遗嘱篡改者目的得逞。因此,未被篡改部分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内容应当给予尊重和保护,否则会损害合法的遗嘱继承人的利益。
继承人篡改遗嘱的,其继承权是否丧失。我国《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条也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据此,继承人篡改遗嘱并不必然丧失继承权,只有在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篡改遗嘱的继承人才丧失继承权,如果情节不严重,继承人不会丧失继承权,仍然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综上,本文认为王海涛的确篡改了其父的遗嘱,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应认识该遗嘱被篡改部分无效,其他部分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