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都有哪些种类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遗嘱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二、各种遗嘱怎样订立
(一)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设立的经过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证明的书面遗嘱。制作公证遗嘱的法律要求是:
1、申请。一般情况下,遗嘱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遗嘱。
2、审查。公证机关对申请的内容及遗嘱予以确认,并在《遗嘱证明书》上签名盖章,注明日期,然后加盖公证机关印章。
(二)自书遗嘱:即指由遗嘱人亲笔制作的遗嘱,其法律要求是:
1、自书遗嘱必须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
2、遗嘱人应在自书遗嘱上签名,并注明立遗嘱的具体时间(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即指由遗嘱人请他人代为书写的书面遗嘱。制作代书遗嘱的法律要求是:
1、请求他人代书遗嘱的遗嘱人,必须属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遗嘱人须是成年人且智力正常。
2、书写代书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为书写遗嘱,注明代书的年、月、日。
3、应当由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逐一分别在遗嘱上签名。
4、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参加代书遗嘱的制作,也就是说,他们既不能成为代书人,也不能成为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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