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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分配被继承人遗产,分配遗产要注意什么?

遗产继承资讯          2016-07-28 阅读:184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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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分配被继承人遗产

1、遗嘱分配、遗赠分配、遗赠扶养分配: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所以在这三种情况下按照遗嘱、遗赠协议、遗赠扶养协议规定的内容进行分配即可。

2、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二、分配遗产要注意什么

(一)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的情形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处分的遗产。

(二)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份额

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如果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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