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1、我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并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果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2、正确认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具有以下几点重要意义:
1、继承开始的时间是遗嘱和遗赠生效的时间。
2、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被继承人遗产实际内容的时间。
3、继承开始的时间是分割遗产和放弃继承权效力应溯及到的时间。
4、继承开始的时间是法律上的期待继承权转化为现实继承权的时间。
5、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继承人范围的时间。
6、继承开始的时间是20年最长权利保护期的起算时间,因继承发生的民事纠纷,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二、怎么确定遗产的继承份额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在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否则所立遗嘱就有可能会无效。
以上是关于“遗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以及“怎么确定遗产的继承份额”等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不清楚的话,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也可请律师帮您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