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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主要有哪些形式,如何变更遗嘱?

其他遗嘱继承问题          2016-08-24 阅读:237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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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主要有哪些形式

在我国,遗嘱形式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自书遗嘱,即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

2、代书遗嘱,即由他人代书的遗嘱,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有效:有两个以上合格的见证人当场见证;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均须签名。以上三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条件均属无效。

3、录音遗嘱,要使录音遗嘱有效,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便无效。

4、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也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也是无效。而当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应属无效。

5、公证遗嘱,对于以上四种遗嘱形式,经遗嘱人亲自申请,可以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而且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它任何形式的遗嘱。

二、如何变更遗嘱

(一)按原立遗嘱方式进行

用新的遗嘱撤销、变更原立遗嘱。但需要注意的是应以与设立该遗嘱相同的方式进行,如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变更时仍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二)用其他方式的新立遗嘱撤销、变更原立遗嘱

1、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因其效力相等,因此它们之间可以用任何一种新设立的遗嘱来撤销、变更原立遗嘱。

2、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只能采用公证的方式。

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如果遗嘱人想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公证机关去变更或者撤销后再订立新的遗嘱。如果没有公证遗嘱的,则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以上是关于“遗嘱主要有哪些形式”以及“如何变更遗嘱”等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不清楚的话,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也可请律师帮您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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