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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赠,股权可以遗赠吗

遗产继承相关问题          2016-08-25 阅读:282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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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遗赠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指被继承人临终前以遗嘱方式转让其部分遗产的行为。

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设定遗赠的人称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称受赠人或遗赠受赠人,通过遗赠赠与的财物称为遗赠财产或遗赠物。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只须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征得受赠人的同意。但遗赠不同于生前赠与,必须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具备设立遗嘱的法定要件方为有效。

二、股权可以遗赠吗

股权可以遗赠,但是公司章程规定除外。法律规定公司仅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为典型的资合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合兼人合性质的公司。当作为被继承人的股东去世之后,新的股东和老股东之间实际发生股权转让的问题。

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因其性质为资合,对于股东的转换要求并不非常严格;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数量更少的股东之间有较强的人身信赖关系,如果继承人直接因继承而获得股东资格,则对其他股东并不公平。

从股权的性质来说,股权具有财产、人身和管理的属性。从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看,继承人获得财产是法律许可的,但是人身属性的权利则有限制。这存在一个矛盾,因为股权是三个属性的同一,并不能完全分离开,所以,从现有公司法所体现的理论看,继承人可以获得股权转让的资金,而不能因继承而直接获得股东资格。

对于我国的家族企业来说,创始人当然希望企业能够由家族成员一直掌控下去,如果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其继承人只能获得股份转让之后的资金,则企业就有脱离家族控制的可能。我国新公司法第72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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