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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方式有哪些,如何理解遗产的不同继承方式

遗产继承相关问题          2016-08-27 阅读:261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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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方式有哪些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三种继承方式。当继承开始后,先看是否有遗赠抚养协议,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的,按协议办理;有遗嘱的,按遗嘱办理;没有遗赠抚养协议或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只要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系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法定无效的情况发生,则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

1、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

2、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这是因为遗赠扶养协议是相互附有条件的有偿协议,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相应遗产,其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

二、如何理解遗产的不同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的形式包括以下五种: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在被继承人同时立有多份遗嘱时如何确定遗嘱的效力?根据继承法规定,同一继承物的遗书如果超出一份以上,且前后内容抵触,应分不同情况考虑:

(1)如果都进行公证的,应该以最后一份为准;

(2)如果都没有公证也是以最后一份为准;

(3)如果进行公证和没有公证的遗嘱都存在,应该以有公证的为准。

在遗赠扶养协议中受遗赠人的权利义务分别包括哪些?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在遗赠扶养协议中受遗赠人的权利包括以下内容:

(1)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权利;

(2)要求遗嘱执行人按遗嘱的指定给付遗嘱财产的权利;

(3)当受遗赠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保护的权利。

同时,在遗赠扶养协议中受遗赠人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在附义务的遗赠中,受遗赠人完成义务后方能接受遗产;

(2)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3)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损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特留份额;

(4)依法缴纳不动产契税。

以上就是有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方式有哪些,如何理解遗产的不同继承方式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因继承问题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是事先咨询相关的继承法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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