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继承发生的条件是什么
1、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制度,但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的,就视为接受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据此,转继承制度实际上在我国已得到确认。
2、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转继承的发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
(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二、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不同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中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2、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中的继承人只是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所有的法定继承人。
3、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而转继承适用法定继承,也适用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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