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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到哪个公证处公证,遗嘱公证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订立遗嘱           阅读:309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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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公证到哪个公证处公证

遗嘱公证可到遗嘱人户口地或经常居住地公证处办理。

1、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公证机构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依据地域管辖原则,申请人户籍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哪里,哪里的公证机构对当事人提出的公证申请就有权管辖。

2、公证事项由经常居住地公证机构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院治病的除外。一般来说,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是一致的,公民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公证法既规定住所地同时又规定经常居住地为地域管辖的受理标准,主要是考虑到实践中有很多人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当事人的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回到原户口所在地申办公证既不方便,也不可行,而公证机构也难以进行调查核实。

二、遗嘱公证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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