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继承有哪些误区
1、反正有法定继承有没有遗嘱都一样
不少人认为,继承有《婚姻法》、《继承法》管着,就是自己不立遗嘱或老人没有立遗嘱,继承时也不会乱,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来。因此,有没有遗嘱都一样。这种认识是错误的,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有没有遗嘱就不一样。
2、只要是老人的血脉就得有一份
实践中,经常出现老人的遗嘱里将孙辈作为继承人的情况,但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在孩子父亲在世的情况下,孙子是不能直接分得爷爷留下的遗产的。
3、不赡养老人就不能分遗产
不赡养老人或者说对老人所尽赡养义务比较少的,从道德上应加以谴责,但从法律上来讲,这样的人不一定就不具有继承权。一般在不赡养老人但又没有证据证明其曾伤害过老人的情况下,这样的不孝子女还是具有继承权的。对老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要求适当多分一些遗产。
4、只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家产就与后老伴无关
再婚者即使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也不意味着一方去世后,什么都不能给后老伴留下。因为,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后,可以说婚前财产那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其后老伴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二、立房产继承遗嘱时应注意什么
1、遗嘱只能处分自己有处分权的财产。
实践中,常有老人处理公房的承租权的问题。目前,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公房的承租权能否算是遗产。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公房的承租人去世后,承租人无权单方处分承租权。另外,房产应分清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只能处理属于自己的部分。
2、遗嘱对财产及财产线索要写清楚,否则遗嘱很难得以实现。
3、遗嘱应妥善保存。如果遗嘱未妥善保存,立了等于没立。
4、立遗嘱不需要经过子女同意。
遗嘱是立遗嘱的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行为,只要所立遗嘱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有效,遗嘱就是有效的。立遗嘱不需要征得继承人的同意。遗嘱是否生效与继承人是否接受遗嘱内容无关。立遗嘱不需要孩子们到场,事先也不必非通知他们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