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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涉台继承公证应准备哪些材料,涉台继承公证有几类

涉外继承           阅读:165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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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办涉台继承公证应准备哪些材料?

继承人申办涉台继承公证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护照、工作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台湾有关方面出具的委托公证书;

2、台湾户政事务部门发出的被继承人的户口籍登记全部誊本;

3、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一般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地的医院出具,具经台湾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4、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记名股票等。

5、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根据档案记载出具,证明范围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为限。

6、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适用于遗嘱继承)

7、其他材料:如遗嘱见证人的证明材料、遗产清单、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等。

二、涉台继承公证有几类?

1、用于涉台继承的公证书大致分两类:

一类是继承公证书。主要用于在大陆办理有关涉台继承手续使用。

另一类是与继承有关的公证书。如亲属关系公证书、婚姻状况公证书、死亡公证书、放弃继承公证书、无遗嘱公正书等。主要用于当事人在台湾地区办理继承手续时使用。

2、凡遗产在大陆的,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申请人在大陆办理继承公证书;遗产在台湾的,要涉及台湾地方法律的适用,大陆公证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关的亲属关系公证、婚姻关系公证、委托公证等。其中用于继承在台遗产的委托书按台湾通用格式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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